14-08-2020
自2020年8月14日起,创新科技署放宽了在「科技券」下关于相关机构的限制。相关机构(即以不同法人机构成立但由相同人士分别持有30%或以上拥有权的企业/机构)将不再被视为同一机构以计算在「科技券」下的累计资助总额。此外,创新科技署亦已在创新及科技基金网页发布了「科技券」获批项目所选用的科技服务供应商和审计服务供应商名单,以供有意申请者预备申请时作参考之用。
如有查询,请与「科技券」的秘书处联络(电话:3523 1170)。
欲知详细资料,请见:
创新科技署 - 最新消息
https://www.itf.gov.hk/sc/whats-new/index.html
科技券
https://www.itf.gov.hk/sc/funding-programmes/facilitating-technology/tvp/index.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