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0-2023
立法會已於今日(10月18日)通過《2023年產品環保責任(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以管制即棄膠餐具和其他塑膠產品,以及優化兩個現行生產者責任計劃。
《條例草案》就即棄膠餐具和其他塑膠產品的主要規管包括:
(一)管制即棄膠餐具
《條例草案》禁止在本地銷售即棄膠餐具和禁止餐飲處所向顧客提供九類即棄膠餐具。管制將分兩個階段實施。第一階段包括禁止銷售和向外賣顧客提供發泡膠餐具及其他四類體積細小而回收困難或已有成熟替代品的即棄膠餐具,以及禁止餐飲處所向堂食顧客提供全部九類即棄膠餐具。第二階段則全面落實所有管制。有關細節表列如下:
即棄膠餐具種類 | 第一階段 | 第二階段 |
發泡膠餐具、飲管、攪拌棒、進食用具(叉、刀、匙)、碟 | 禁止銷售予最終消費者 | |
禁止在餐飲處所向堂食和外賣顧客提供 | ||
杯 | 禁止在餐飲處所 向堂食顧客提供 |
禁止銷售予最終消費者 禁止在餐飲處所向堂食和外賣顧客提供 |
杯蓋 | ||
食物容器 | ||
食物容器蓋 |
(二)其他塑膠產品
《條例草案》亦管制一系列即棄塑膠產品的製造、銷售和供應,同樣分兩個階段實施。第一階段包括禁止銷售和供應在市場上已有成熟替代品或並非生活必需的即棄塑膠產品;禁止酒店和賓館免費供應即棄洗漱梳妝用品和在房間內免費供應即棄膠樽裝水;以及禁止製造、銷售和供應氧化式可分解塑膠產品。各類塑膠產品的分階段管制表列如下:
管制措施 | 即棄塑膠產品 | |
第一階段 | 第二階段 | |
禁止銷售和免費供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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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免費供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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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製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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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及生態局發言人表示:「為了讓業界做好準備,我們會於法例通過後大約六個月後實施第一階段管制。我們建議第一階段管制於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開始實施,同時響應世界地球日。第二階段管制的實施時間將取決於有關種類的非塑膠或可重用替代品的普及性和可負擔性,暫定為二○二五年。我們呼籲業界為相關管制早作準備,共建『走塑』文化。」
為協助業界找尋以非塑膠物料製成的餐具取代即棄塑膠餐具,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已聘請香港品質保證局設立了一個網上資訊平台予餐飲業界、供應商及市民參考。有關平台(www.greentableware.hk)已於去年十一月開始接受餐具供應商申請登記。
除此之外,《條例草案》擴大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的涵蓋範圍,以包括更大容量的雪櫃和洗衣機,並加入獨立式乾衣機和抽濕機;亦會取消供應商在分發電器時須提供循環再造標籤的規定,以精簡程序,預期二○二四年七月一日開始實施。此外,《條例草案》優化玻璃飲料容器生產者責任計劃的若干運作細節。
有關《條例草案》的資料可參閲www.legco.gov.hk/tc/legco-business/council/bills.html?bill_key=10010&session=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