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1-2023

由10月25日起,政府开放越南、老挝及尼泊尔国民的签证政策,以下入境安排将适用于相关人员:

越南国民:

  1. 一般就业政策(专业人士来港就业或企业家来港投资);
  2. 优秀人才入境计划;
  3. 科技人才入境计划;
  4. 输入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计划;
  5.  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及
  6. 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涵盖范围扩展至「大湾区校园毕业生」

老挝及尼泊尔国民:

  1. 以上适用于越南国民的(I)至(V)项的入境安排;
  2. 来港受训;
  3. 由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院校开办的全日制经本地评审的本地学士学位或以上程度课程,但不包括(i)相关院校开办的自资课程;(ii)相关院校的持续及专业教育部门开办的课程;及(iii)相关院校开办的交换生课程或短期课程;及
  4. 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涵盖(c)项课程的毕业生及「大湾区校园毕业生」)。

如须更多相关资讯,可浏览入境事务处网页(https://www.immd.gov.hk/hkt/index.html)或联络入境事务处(电话:2824 6111)。

 

修读内地与香港的大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于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设立的高等教育合作办学机构所提供的全日制课程而获得学士学位或更高资历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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