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1-2023

由10月25日起,政府開放越南、老撾及尼泊爾國民的簽證政策,以下入境安排將適用於相關人員:

越南國民:

  1. 一般就業政策(專業人士來港就業或企業家來港投資);
  2. 優秀人才入境計劃;
  3. 科技人才入境計劃;
  4. 輸入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計劃;
  5.  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及
  6. 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涵蓋範圍擴展至「大灣區校園畢業生」

老撾及尼泊爾國民:

  1. 以上適用於越南國民的(I)至(V)項的入境安排;
  2. 來港受訓;
  3. 由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院校開辦的全日制經本地評審的本地學士學位或以上程度課程,但不包括(i)相關院校開辦的自資課程;(ii)相關院校的持續及專業教育部門開辦的課程;及(iii)相關院校開辦的交換生課程或短期課程;及
  4. 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涵蓋(c)項課程的畢業生及「大灣區校園畢業生」)。

如須更多相關資訊,可瀏覽入境事務處網頁(https://www.immd.gov.hk/hkt/index.html)或聯絡入境事務處(電話:2824 6111)。

 

修讀內地與香港的大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於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設立的高等教育合作辦學機構所提供的全日制課程而獲得學士學位或更高資歷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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